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2016年
“專升本”選拔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 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教發〔2015〕4号)和《關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工作有關具體事項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2016年我校繼續開展“專升本”工作。為組織好我校2016年的“專升本”學生的選拔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專升本”選拔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易 兵
副組長:李永堅 張勝期
成 員:唐勇奇 魏克湘 江 灏 文中華 鄧繼勇 吳振順 徐運保 鄧永和 楊永和 陳金陵 段 輝 鄧 奕
劉 濤 周 峰 李亞坤 黃先威
領導小組負責制定2016年學校“專升本”選拔工作方案,并指導“專升本”選拔工作的實施。
領導小組下設“專升本”選拔工作辦公室,挂靠在教務處,黃先威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升本”選拔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2.各推薦單位成立“專升本”工作小組,組織本單位的“專升本”推薦、選拔工作。
二、選拔範圍及比例
1.選拔範圍: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及與我校簽訂了“關于選送優秀專科學生升入本科學習協議書” 的學校的全日制普通專科和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
2.選拔比例:推薦參加“專升本”選拔考試的人數為各推薦學校選拔範圍内各專業應屆畢業生數的20%,學校組織選拔考試後的錄取比例分專業(按升入我校的本科專業分别計算)控制在總人數的50%以内。
三、推薦條件
推薦參加“專升本”選拔考試的學生需滿足以下條件,各相關單位必須嚴格按條件、分專業在規定的選拔比例内推薦優秀專科畢業生。
1.非英語專業(音、體、美專業除外)學生必須在進入專科階段就讀并取得有效學籍之後,至2016年3月底以前獲得《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6分以上。
2.應征入伍的在籍專科生在部隊榮獲三等功的,退役後辦理了複學手續并完成了專科學業的學生,可免試随同推薦學校本專業學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且不占“專升本”考試和錄取人數限額。學生本人須提交部隊正式下發的嘉獎令或者通令等的複印件(加蓋與原件相符的公章)、勳章及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報學校和省教育廳審核。
3.各高職高專推薦學校的應屆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後,要求“專升本”的,由學生本人持相關證件于3月1日-20日(公休日除外)到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報名,按湖南省教育廳《普通高職高專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後接受普通本科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湘教通〔2010〕479号)、《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工作實施辦法》(湘教發〔2015〕4号)和《關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工作有關具體事項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選拔程序
(一)建立“專升本”合作關系
由各推薦單位與我校聯系,經雙方自願協商,明确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接收的專業、規模數量,本專科專業的對應關系,并正式簽定“專升本”合作協議。各有關單位登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網址為http://zsb.hnadl.cn/t),在2016年3月7日前完成與我校合作的專業對應申請(學生網上報名的前提),同時簽訂紙質協議書。
在簽訂“專升本”合作協議前,首先由我校組織有關專家對對應“專升本”的專科專業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進行審核,并對照我校本科專業進行專業歸類,凡專業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對口“專升本”;其次,各推薦單位與我校雙方都必須清楚并認可合作雙方确定的考試和選拔工作方案。
學校本着公平原則,對所有合作院校一視同仁,同等對待。
在簽訂“專升本”協議後,由我校将推薦學校與我校簽訂的協議書(含“專升本”對應專業、考試課目)及合作雙方确定的選拔考試方案等材料于2016年3月10日前送交省教育廳高教處備案。
(二)學校推薦
1.學生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申請“專升本”。各推薦單位必須事先将“專升本”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向選拔範圍内的所有學生予以公告,并嚴格在控制比例内根據學生平時學業成績和制定的推薦辦法公開、擇優推薦學生參加選拔考試,不得推薦不符合選拔條件的學生參加“專升本”考試。請推薦單位通知符合條件的學生于2016年3月15日~25日之間登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網址:http://zsb.hnadl.cn)報名。學生報名後,推薦名單由各推薦單位于2016年4月1日前确認,4月6日前完成公示(要求在校内顯著位置張榜公布7天并同時在校園網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台進行公示)。無異議後,被推薦學生填寫“專升本”報名表(附件1);推薦單位彙總學生報名情況,于2016年4月12日前向我校正式提出2016年“專升本”學生推薦名單(附件2),并送交“專升本”報名表。
2.我校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審核确認參加2016年“專升本”選拔考試的學生名單通過“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網址:http://zsb.hnadl.cn/t)上報教育廳高教處審核,同時申報“專升本”招生需求計劃。提交的材料包括:2016年“專升本”學生推薦名單;2016年“專升本”推薦情況彙總表(附件3)、“專升本”招生需求計劃表等。教育廳于2016年4月底前将審查通過的名單反饋學校,由學校嚴格按通過的名單組織考試。
(三) 選拔考試
1.由學校與推薦單位共同确定考試方案,商定考試科目(附件4),各專業考試科目均為3門(分别為基礎課、專業課和專業基礎課各一門)。每門課程總分均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學校的選拔考試時間定于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進行。一個本科專業被推薦參加考試的人數少于2人的不組織考試。考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3.考試地點: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主校區(湘潭市福星東路88号)
4.2016年5月10日~12日由各推薦單位統一到我校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考生一律憑正式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确定選拔名單
1.學校根據選拔考試成績,按專業、按比例、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确定預錄取名單。預錄取名單須經合作的雙方學校分别張榜公布7天(同時在校園網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台進行公示)。無異議後,學校于2016年6月15日前通過“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将預錄取的“專升本”學生數據信息上報省教育廳審核。教育廳于6月30日前将核定的錄取名單反饋學校(同時通過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各推薦學校和學生均可查詢審核結果)。
2.“專升本”錄取學生名單審查确認後,由我校向正式确認的學生發出“專升本”錄取入學通知書,被錄取的“專升本”學生統一到原推薦學校領取錄取通知書,并辦理學籍異動、戶口遷移等手續,按規定時間來我校報到學習。學校不向學生發預錄取通知。無特殊原因逾期兩周不來校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工作進程
1.2016年3月1日前,送交推薦單位簽訂的“2016年推薦選拔優秀專科生升入本科學習協議書”(含“專升本”對應專業、考試科目)、合作雙方确定的選拔考試實施方案到省教育廳高教處審核備案。
2.2016年3月10日前,省教育廳高教處反饋審核結果。
3.2016年3月15日~25日,學生網上報名提出申請。
4.2016年3月25日~4月6日,各推薦單位“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審查确認,确定初步推薦學生名單并公示7天。
5.2016年4月6日~4月8日,公示無異議後,由被推薦學生填寫“專升本”報名表(附件1);推薦單位将學生報名情況彙總後,于2016年4月12日前向我校正式提交推薦參加選拔考試的學生名單(附件2,并附電子文檔),同時将“專升本”學生報名表及相關佐證材料一并送交。
6.2016年4月13日~4月15日,學校“專升本”工作小組複審,确定正式推薦學生名單。并于 4月20日前,通過網絡平台将審核确認參加2016年“專升本”考試的學生名單上報教育廳高教處審查。
7.2016年4月30日前省教育廳将審查通過的名單反饋我校。學校及各推薦單位将省教育廳高教處審查通過的考試學生名單公示7天。
8.2016年5月11日~13日由各推薦單位統一到我校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
9.2016年5月14日,組織2016年“專升本”選拔考試。
10.2016年5月20日~27日,成績公示。
11.2016年6月1日~3日,“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預錄取名單。
12.2016年6月4日~6月11日,錄取名單公示7天。
13.2016年6月15日前将預錄取的“專升本”學生數據信息上報省教育廳審核,并送交相關材料。
14.2016年6月30日前教育廳反饋審查結果。學校将省教育廳高教處審查通過的錄取學生名單公示7天。
15.2016年7月8日學校發出“專升本”錄取入學通知書。
六、其它事項
1.有關“專升本”的推薦、考試和選拔等工作嚴格按校務公開的要求,實行全程公開。學校紀委、監察處對“專升本”工作實行全程監督,确保公開、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違規操作的要嚴肅查處。
2.“專升本”學生的學籍管理
(1)“專升本”學生由推薦單位及時發放專科畢業證書,辦理學曆電子注冊,其專科階段的檔案由推薦單位按有關規定整理後,統一移交我校。
(2)“專升本”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注冊,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的,須聯系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學校必須在9月30日前完成“專升本”學生的學籍注冊工作,注冊時必須嚴格審核專科學曆信息,确保與報名信息一緻,逾期不得再辦理入學和注冊手續。因學生自動放棄入學出現的缺額不再辦理補錄。
(3)“專升本”學生一律進入我校本科三年級學習,嚴格執行我校的教學計劃(人才培養方案)和本科學生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并不得再轉學或轉專業。
(4)“專升本”學生入學後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不得以專科學曆就業的同時采取業餘的方式就讀。完成本科學業後,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學曆證書規範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号)及相關新的規定精神,其畢業證書内容須填寫“在本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學士學位證書的發放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
3.參與“專升本”選拔工作的各單位須将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工作有關具體事項的通知》及時告知本校2016屆全體普通專科和高職專科學生。
4.嚴禁以任何名義違規向“專升本”學生收費。
5.學校的“專升本”推薦選拔工作嚴格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工作有關具體事項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執行,并明确專人負責,嚴格審核,嚴格把關。
6.學生錄取後,學雜費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标準收取,于每學年開學報到時交清。
7.本辦法由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學生“專升本”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