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 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教發[2015]4号)和《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2016年“專升本”選拔工作實施辦法》的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2016年“專升本”推薦工作實施辦法》如下。
一、組織機構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成立了“專升本”推薦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鄧 奕
副組長:蘇哲民 曹麗英 夏贊成
成 員:肖 彬 毛曠怡
領導小組制定2016年學院“專升本”推薦工作方案,指導“專升本”推薦工作的實施。
領導小組下設“專升本”推薦工作辦公室(設教務辦),由曹麗英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升本”推薦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二、選拔範圍及比例
1. 選拔範圍: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專科各專業的應屆畢業生。
2. 選拔比例:推薦參加“專升本”選拔考試的人數為各專業應屆畢業生數的20%。
三、推薦條件
推薦參加“專升本”選拔考試的學生需滿足以下條件。
1. 德智體全面發展。
2. 獲得《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6分以上。
3. 第一至第五學期所有課程(包含實踐環節)必須合格。課程成績按照平均學分績點擇優推薦。
4. 根據學生平時學業成績與表現擇優推薦學生參加選拔考試。
四、推薦程序
請符合條件的學生于2016年3月15日~3月25日之間登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網址:http://zsb.hnadl.cn)報名。學生報名後,推薦工作領導小組于2016年3月26日前進行推薦審核并确認,4月6日前完成公示(在院内顯著位置張榜公布7天并同時在校園網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台進行公示)。無異議後,被推薦學生填寫“專升本”報名表(附件1);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彙總學生報名情況後于2016年4月12日前向學校正式提出2016年“專升本”學生推薦名單(附件2),并送交“專升本”報名表。
五、工作進程
1. 2016年3月8日~3月15日,學生到學院提出紙質報名申請。
2. 2016年3月15日~3月25日,學院進行學生資格預審,提出網上報告推薦名單。
3. 2016年3月15日~3月25日,學生網上報名。
4. 2016年3月25日~4月6日,“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資格複審,最終确定推薦學生名單并張榜公布。
5. 2016年4月6日~4月8日,公示無異議後,由被推薦學生填寫“專升本”報名表(附件1);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将學生報名情況彙總後,于2016年4月12日前正式提交推薦參加選拔考試的學生名單(附件2,同時附電子文檔),同時将“專升本”學生報名表及相關佐證材料一并送交到學校。
6. 本辦法由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