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申報工作已啟動,凡我校符合條件的教師均可申報。現就各項目申報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關項目及工作安排
1. 具體項目選派辦法和項目檢索及申報時間等可以登錄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查詢。
2. 2023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
申請受理時間為4月10日-30日,請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提交至國際交流中心。
3.2023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
“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類别及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各類别”網上報名及申請受理時間為3月10日-31日;
“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的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類别”網上報名及申請受理時間為5月10日-31日;
請分别于2023年3月20日和5月20日前将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提交至國際交流中心。
4.2023年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别項目:
申請受理時間為3月10日-31日,請于2023年3月20日前将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提交至國際交流中心。
5.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
申請受理時間為3月20日-30日,請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提交至國際交流中心。
6.2023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别項目/地方合作項目專欄:
申請受理時間為5月1日-5月15日,請于2023年5月8日前将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提交至國際交流中心。
二、請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進行網上報名,并将紙質申報材料報送至國際交流中心E108辦公室。提交申報材料清單包括:網申打印材料一式二份;邀請函PDF電子檔;網申材料PDF電子檔。
三、其他注意事項
1.申請2023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以及2023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别項目/地方合作項目專欄的教師,如外語水平未獲得規定外語合格證書者,經學校同意重點推薦,亦可申請,但須提供可以反映本人外語水平的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試成績單。如通過評審被錄取,須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語種培訓或自行報考WSK/TOEFL/IELTS等考試,達到外語條件後方可派出。
2.公派訪學項目留學資格均有時間限制,申請者在申請時提交的邀請函,其規定的出國時間須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内,否則将視為無效邀請函,無法參加評審。
3.凡已獲得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或省教育廳高校教師國際交流項目資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員,均不能重複申報2023年留學項目。
4.項目申報過程中若有疑問,請緻電國際交流中心咨詢。
聯系人:張雅琴
聯系電話:0731-58680372
國際交流中心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