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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九年“專升本”推薦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工作實施辦法》(湘教發[2018]1号)、湖南省教育廳《關于認真做好2018年“專升本”生源擇優推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14号)文件要求和《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2019年“專升本”選拔工作實施辦法》的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二0一九年“專升本”推薦工作實施辦法》如下。
一、組織機構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成立“專升本”推薦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鄧 奕
副組長:蘇哲民 曹麗英 夏贊成
成 員:肖 彬 毛曠怡
領導小組制定二0一九年學院“專升本”推薦工作方案,指導“專升本”推薦工作的實施。
領導小組下設“專升本”推薦工作辦公室(設教務辦),由曹麗英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升本”推薦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二、選拔範圍及比例
1.選拔範圍: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專科各專業的應屆畢業生。
2.選拔比例:推薦參加“專升本”選拔考試的人數為各專業應屆畢業生數的20%。
三、推薦條件
推薦參加“專升本”選拔考試的學生需滿足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2.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
3.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
4.各課程平均成績排名進入本專業應屆畢業生總數的前20%(以該課程初次考試或考核成績為準)。因成績不合格而降過級的應屆畢業生不得推薦。
5.根據學生平時學業成績與表現擇優推薦學生參加選拔考試。
6.2019年3月8日之前完成學校注冊。
四、推薦程序
請符合條件的學生于2019年3月15日~3月25日之間登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網址:http://zsb.hnadl.cn)報名。學生報名後,推薦工作領導小組于2019年4月1日前進行推薦審核并确認,4月7日前完成公示(在院内顯著位置張榜公布7天并同時在校園網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台進行公示)。無異議後,被推薦學生填寫“專升本”報名表(附件1);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彙總學生報名情況後于2019年4月9日前向學校正式提交2019年“專升本”學生推薦名單,并送交“專升本”報名表。
五、工作進程
1. 2019年3月15日~3月25日,學生網上報名。
2. 2019年3月25日~4月1日,“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資格複審,最終确定推薦學生名單并張榜公布。
3. 2019年4月1日~4月7日,公示無異議後,由被推薦學生填寫“專升本”報名表(附件1);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将學生報名情況彙總後,于2019年4月9日前正式提交推薦參加選拔考試的學生名單(附電子文檔),将“專升本”學生報名表及相關佐證材料一并送交到學校。
4. 本辦法由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專升本”推薦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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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5日
附件1: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學生“專升本”報名表
附件2: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2019年接收“專升本”學生的本科專業及考試科目
附件3:關于印發《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2019年“專升本”選拔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